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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廊坊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征集作品

发布时间:2024-05-16 07:34:00来源:刀锋电竞网页版 作者:刀锋电竞平台

  为促进廊坊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新研发,推出更多具有廊坊特色、廊坊符号的文创和旅游商品,引导文旅市场消费,满足游客购物需要,打造廊坊文创和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全市文创和旅游商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促进文旅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特举办第三届廊坊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本届大赛通过文化文物类、非遗类、乡村民俗类、重大题材类、生活创意类、融合创新类、红色创意类、景区和城市主题等8个类别进行作品征集和筛选。

  文化文物类—以廊坊地域文化、风土人情、民间民俗文化、历史背景和文化、风物特产等为创意设计元素,创意设计一批文创和旅游商品。包含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手工艺品等实物产品,或非流通销售的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作品及设计的具体方案(含模型)。

  非遗类—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非遗文创、文博衍生品,包括创意家居、办公用品、服装配饰等。

  乡村民俗类—以乡村民俗、自然资源、历史传统、特色农业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特色农品、土特产品、创意美食、传统工艺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等文创产品。

  重大题材类—聚焦河北省及廊坊市重大题材,体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大美雄安”、“献礼冬奥”、“运河雄风”、“绿色塞罕坝”、“临空经济区”、“绿色廊坊”等现实主题,创意设计一批文创产品。

  生活创意类—以日常生活及旅游活动所需的生活用品、家居产品、服装饰品及其他生活所需为设计标的的创意产品。

  融合创新类—与工业、体育、教育、科技、中医药、互联网等行业深层次地融合,创意设计一批融合性文创产品。

  红色创意类—依托河北革命历史题材,创意设计具有河北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创产品。

  景区和城市主题—以城市和景区自身特色文化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诠释城市和景区文化的纪念品、礼品、办公用品、家居日用品、工艺品等文创产品。

  参赛作品零售价格不允许超出3万元/件套,参赛作品重量不超过20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除旅游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

  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须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需强制生产认证的别的类别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1、旅游特色食品类。即食类的单个小包装食品报送数量不少于20个;大袋包装食品中的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内的,报送数量不少于5袋;大袋包装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上的,报送梳理不少于3袋;其他大袋包装食品报送数量参照以上要求报送。即食类食品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2、旅游特色茶品类。每类茶品报送数量不可以少于5件套。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茶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由参赛者提前联系自取。

  3、旅游特色饮品类。瓶装和罐装液体饮品不少于30个;颗粒或粉末状态的大包装饮品不少于5袋,小包装不少于10袋,特小包装不少于50袋。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4、旅游特色酒类。500ml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5瓶;啤酒不少于24瓶;500ml以上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3瓶。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酒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由参赛者提前联系自取。

  5、以上实物商品如入围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则需另报同等数量商品至省大赛组委会。

  参赛者或单位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的需提交相关权属证书复印件。

  已获得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河北省以及廊坊市文创和旅游商品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得参赛。参赛作品的制作、寄送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寄送延误、错误、损坏、丢失等非主办方原因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缴纳参赛费用。

  (一)征集阶段(6月):各县(市、区)征集筛选本地区参赛作品进行汇总报名,高校和市级协会、企业和事业单位也可以直接报名。

  (二)初赛阶段(7月):各县(市、区)参赛者将实物作品报送至当地文旅部门,统一由县(市、区)局报送至市大赛组委会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市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评选出150件入围决赛作品,并推荐参加省级赛事。

  (三)决赛阶段(8月):市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对入围决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出最终获奖作品并颁奖。

  (四)展览转化(9月):筛选部分参赛优秀作品在市旅发大会期间举办专题展览活动。加大成果转化力度,组织文创设计单位、生产企业、投资机构的对接活动,促进设计成果与市场衔接,推进文创产业设计、生产、销售全链条发展。

  国内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景区、院校、设计企业、工作室,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参赛,也可共同创作、联名参赛。

  大赛设金、银、铜奖,最具廊坊特色奖、最佳创意设计奖、最具商业经济价值奖和最佳组织奖。

  金银铜奖及最具廊坊特色奖、最佳创意设计奖、最具商业经济价值奖均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大赛奖金由承办方扣缴完税后统一发放。最佳组织奖颁发证书。入围作品除获得以上奖项的外,均发入围奖励证书。

  参赛者或单位于6月26日前将附件的大赛报名表电子版报至邮箱:,纸质版报名表签字盖章后报大厂回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开发股。

  本单位(团队、个人)所选送参加河北省第二届、廊坊市第三届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的作品,知识产权属于本单位(团队、个人)所有,本单位(团队、个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主办单位及大赛组委会拥有对该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别的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并享有优先获得知识产权受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