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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竞答】选择婴幼儿配方食品马虎不得

发布时间:2024-04-27 12:28:46来源:刀锋电竞网页版 作者:刀锋电竞平台

  提供公共卫生便民信息,介绍传染病、慢性病、食品/营养/放射/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健康知识、健康理念和生活常识,开展公众调查。

  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大头娃娃事件”给很多婴幼儿和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至今说起来仍令人痛心不已。然而,时隔多年,2020年五月份,湖南郴州出现了“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事件,再次将婴幼儿配方食品推上风口浪尖。经了解,此次涉事患儿都吃过号称针对过敏的“特医奶粉”,而该产品实际上只是一款“固体饮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规定: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

  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它食物配合食用时,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固体饮品: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等,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固态制品。

  植脂末:以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和(或)糖浆、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乳或乳制品等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固体饮料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不需要产品注册审批。而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检验,对标签内容有详细的规定,产品标签应当标识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4位年号+4位顺序号)、类别、适用人群、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等。

  婴幼儿使用的配方食品会有相应“婴儿(0-6月龄)配方”、“较大婴儿(6-12月龄)和幼儿(12-36月龄)配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等相关标识。

  根据注册号,可在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的“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中,查到已获批的注册产品信息。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的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千万不要购买。

  除了学会看产品标签以外,家长们还应尽量选择知名正规大厂家的产品。这类企业的生产条件相对更好,管理相对更规范,产品相对更安全。虽然历史上也有大企业出现质量问题,但总体而言,他们的风险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