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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批次不合格食物危险操控及核对处置状况

发布时间:2024-04-17 07:16:28来源:刀锋电竞网页版 作者:刀锋电竞平台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2月2日,山东省威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物危险操控及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

  在近期网络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3批次食物不合格。分别是荣成市崖头恒通干海产品店出售的香鲜鱿鱼片(散装称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契合GB 2760-2014《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贝佳尔海产品店出售的鱿鱼条(原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契合GB 2760-2014《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荣成市宁津渔歌海产品店出售的鲜烤鱿鱼条(原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契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现将该3批次不合格食物的危险操控及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2022年9月8日,荣成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成市崖头恒通干海产品店送达《查验陈说》,并依法进行现场查看。经查询,荣成市崖头恒通干海产品店于2022年7月21日购进香鲜鱿鱼片10斤,已悉数出售结束,无库存,现场查看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单位依照规矩进行召回。

  荣成市崖头恒通干海产品店出售不合格香鲜鱿鱼片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矩,构成运营不契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的行为。当事人活跃合作查询,收购时查验了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等查验记载,履行了进货查验责任,可以照实阐明其进货来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矩,决议免予处分。

  依照荣成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荣成市崖头恒通干海产品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并当即进行整改。

  2022年9月9日,高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向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贝佳尔海产品店送达《查验陈说》,并依法进行现场查看。经查询,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贝佳尔海产品店于2022年8月6日购进鱿鱼条(原味)4箱,每箱10斤,共出售19.5斤,赠人10斤,自家食用10.5斤,无库存,现场查看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单位依照规矩进行召回。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贝佳尔海产品店出售不合格鱿鱼条(原味)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矩,构成出售不合格食物的行为。当事人活跃合作查询,照实陈说违法现实,并照实供给有关根据资料,契合《山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分裁量权适用规矩》第十一条第六项减轻处分的景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矩,决议处分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8元;2.罚款5000元。

  依照高区商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贝佳尔海产品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并当即进行整改。

  2022年9月8日,荣成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成市宁津渔歌海产品店送达《查验陈说》,并依法进行现场查看。经查询,荣成市宁津渔歌海产品店于2022年7月27日购进鱿鱼条1箱,标准为5kg/箱,出售了2.2kg,库存2.718kg,当事人现场整改了不合格的散装食物标签,在散装食物标签上标明食物添加剂山梨酸钾,现场未采纳行政强制措施。该单位依照规矩进行召回。

  荣成市宁津渔歌海产品店以加贴标签方法散装出售的鱿鱼条实践含有山梨酸及其钾盐而产品标签未标明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矩,构成运营标签不契合法律规矩的鱿鱼条的行为。当事人当即封存了不合格鱿鱼条并中止了运营,对不合格的标签整改结束,未形成损害结果,其行为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六条规矩的减轻处分的景象。在案子查办过程中,当事人能活跃合作查询,照实陈说违法现实、供给根据资料,使查办作用显着,契合《山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分裁量权适用规矩》第十一条第六项减轻处分的景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六条的规矩,决议处分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8.2元;2.罚款1000元。

  依照荣成市商场监管局要求,荣成市宁津渔歌海产品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并当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