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企业新闻 > 公司新闻

北京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132批次 合格131批次

发布时间:2024-04-27 09:56:07来源:刀锋电竞网页版 作者:刀锋电竞平台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8期)。

  据公告,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期抽检了13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31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由北京多好多商贸中心销售的60度散白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本次抽检的普通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糖、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豆制品、罐头8类。

  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包括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脱氢乙酸、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10个指标。

  食糖抽检依据是GB/T 317《白砂糖》、QB/T 2343.1《赤砂糖》、GB/T 1445《绵白糖》、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QB/T 1174《多晶体冰糖》、QB/T 4561《红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饮料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茶多酚、咖啡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霉菌、酵母、蛋白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安赛蜜、糖精钠(以糖精计)13个指标。

  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淀粉及淀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霉菌和酵母7个指标。

  豆制品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豆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8个指标。

  罐头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罐头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商业无菌、无机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

  酒类抽检依据是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酒类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甲醛、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11个指标。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是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0〕50 号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畜禽肉及其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氯霉素9个指标。

  2.蔬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噻虫嗪、灭多威、铅(以Pb计)、涕灭威、百菌清、亚硫酸盐(以SO2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腐霉利、甲胺磷、镉(以Cd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氰菊酯23个指标。

  3.水果类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啶虫脒、甲拌磷、醇、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虫啉、多菌灵、水胺硫磷、噻虫嗪、甲胺磷13个指标。